莆城霞政〔2017〕83号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关于下发修订后
《2017年城厢区霞林街道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街道人事调整的实际,对原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2017年城厢区霞林街道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30日
抄送:区防汛办、街道两委、存档(2)。 |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30日印发 |
2017年城厢区霞林街道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街道防洪减灾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霞林街道辖区内有11个村(居),现有面积17平方公里,本地总人口2.5万人,外来人口近2.5万人,全部纳入本预案管理。木兰溪从辖区中部横穿而过,经本街道地段后入海,霞林街道地段河道长度6公里。
辖区内易发灾害点有:低洼易涝区9处、50户215人,易受滑坡危险区1处、1厂1户8人, 危房27户、112人。
二、指挥机构
(一)成立防讯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A角:陈元兴(霞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 挥 长B角:陈国忠(霞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杨 勇(霞林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指 挥 长:许庆明(霞林街道人大主任)
吴晓玲( 霞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挂职)
黄顺华(霞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挂职)
林朝阳(霞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姜大银(霞林街道纪工委书记)
刘清伟(霞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敏红(霞林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林天虎(霞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黄志伟(霞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婷婷(霞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东明(霞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方 晖(霞林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成 员:李 强(霞林街道党政办主任)
祁春霖(霞林街道效能办负责人)
王春霖(霞林街道水利站负责人)
曹碧珍(霞林街道农林站负责人)
陈丽双(霞林街道宣教办干部)
侯志涵(霞林街道财政所负责人)
林秀琼(霞林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祁敢聪(霞林街道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庆勇(霞林街道安监站负责人)
陈琼雄(霞林派出所所长)
林春森(霞林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长)
徐建华(顶墩村党总支书记)
徐国贤(下黄村党总支书记)
谢金坤(肖厝村党支部书记)
林勇杰(坂头村党委书记)
欧先聪(铁岭村党支部书记)
薛开华(木兰村党支部书记)
陈金仁(屿上村党支部书记)
翁炳煌(霞林社区党委书记)
蔡朝阳(沟头社区党委书记)
陈玉成(棠坡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红梅(莆糖社区党委书记)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抢险突击组,物资供应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后勤值班组。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必要时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农林站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领导任组长,水利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居)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
抢险突击组:由人武部、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及执法队等单位人员组成,街道分管人武部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水情,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转移,组织进行落水、受困人员和房屋倒塌受灾人员的抢救转移。
物资供应组:由党政办、民政办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民政办主任为副组长。任务是及时提供抢险救灾需要的物资、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
卫生救护组:由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街道分管卫生领导任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加强灾区疫情监测,做好救灾防疫宣传。
学校安全组:由中心校及各村小学等单位组成,街道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宣教办负责人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后勤值班组:由街道分管水利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任务是做好后勤值班保障工作。白天值班人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夜班值班人员由街道无包村人员组成。值班排班由党政办主任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负责电话接听、传真收发、文件处理,并做好电话记录。遇突发事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汇报。
(详见防洪抢险救灾组织流程图)
三、值班制度
(一)整个汛期(4月1日—10月15日)要加强防汛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不得擅离职守,如确须因公外出,必须报指挥部审批。
(二)当陂头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或气象部门报告台风警报时,本办要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各村(居)要24小时值班,巡堤巡库、巡查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危房等,防止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情报或陂头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时,不管是否上班,全办干部职工必须回到办事处集中待命,然后按防汛包片包村(居)下乡协助各村(居)搞好防汛救灾工作,没有下乡包片的人员在本办待命。
四、群众安全转移疏散方案和紧急防御状态
(一)办事处设立的灾民安置点为沟头小学,灾民救助组由街道人大主任带班统筹,民政办主任任组长。各村(居)转移路线及安置点:
霞林社区荔园路以北受灾群众向霞林学校转移,荔园路以南受灾群众向居委会转移。
棠坡、下黄、肖厝、坂头、顶墩、屿上及木兰黄头受灾群众可以向本村(居)村部(居委会)及沟头小学转移;
沟头、莆糖居委会受灾群众向沟头小学转移;
木兰、铁岭村的受灾群众向本村村部转移,六步桥遇洪水无法通行时,木兰、铁岭出行群众可向沟头小学转移安置。
(二)当陂头水位达到2.5—3.0米时,顶墩、下黄、肖厝、坂头等这些第一淹没区水深有1.2—1.5米时,采取以下防御措施:
1、街道及村(居)防汛领导小组应坚持24小时值班。
2、街道及各村(居)要组织好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各村(居)两委要做好首批群众的安全转移和房屋特别是土墙的安全工作。
3、枫坑水库管理单位应按已定的汛限水位做好排洪工作。
(三)当陂头水位达到3-4米时,除了第一淹没区的村外,还有木兰、霞林、铁岭、屿上等村(居)这些村(居)水深达到0.8—1米时,将采取以下防御措施:
1、除留守坐镇指挥人员外,其他领导分工到第一线,街道、村(居)应急抢险队应集中待命。
2、组织低洼地带、易涝、易滑坡地、山洪灾害危险区、危房户及其他危险地带人员按既定的转移方案,限时转移。
3、组织抢险物资,人员随时投入抢险工作中。
4、及时收集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区防汛办。
(四)当木兰陂头过陂水位已退,采取以下措施:
1、按包片分工,由领导带队深入第一线灾区,组织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投入救灾抢险,安置及灾后重建家园,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
2、配合各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搞好本系统的救灾工作。
3、及时调查收集,汇总上报灾情。
请各村(居)结合本村(居)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村级防汛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