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华政[2017]24号
关于下发《城厢区华亭镇防汛抢险救灾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制的《城厢区华亭镇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区防汛办、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成员。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5日印发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防
汛
抢
险
救
灾
应
急
预
案
华亭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镇防洪减灾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部门负责”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华亭镇辖区范围内35个行政村,现有面积135KM2,总户数25886户,总人口11.08万人,全部纳入本预案管理。
辖区范围内主要河流木兰溪,木兰溪是由仙游发源地流经华亭地段后入海,华亭地段河道长度15公里。华亭镇小(二)型水库9座,(后寺水库、霞皋水库、红旗水库、山利水库、朝阳水库、院里水库、理珑水库、东昇水库、长里溪水库),合计库容量360.4万m3 。
辖区内易发地质灾害共有2处,4户20人。低洼地带共有10处,17户90人。旧土房19处,43户200人。(详见附表)。
二、指挥机构
(一)成立华亭镇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名单如下:
指挥长:蒋万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林凡(区派挂职干部)
副指挥长:刘国文(人大主席)
吴国良(党委原副书记)
陈 攀(党委副书记)
胡彬伟(党委副书记)
陈旭清(纪委书记)
沈耀森(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英杰(党委组织委员)
欧奇翔(宣传、统战委员)
蔡庆明(副镇长)
李永鑫(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连益斌(司法所所长)
蔡 勇(派出所所长)
成 员:蒋超众 林少川 黄永雄 郑章华 吴建华 余建伟
郑金明 陈一郎 翁炳鑫 蔡超凡 翁国焰
许仁祥 刘玉银 林建军 杨 滨 余 晨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水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村镇建设管理站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任组长,分管企业副镇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高调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业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经管站、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镇人武部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镇党委宣传委员和卫生院院长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中学、中心校及各实小等单位组成,镇分管党委宣传委员任组长,中学校长、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和村治保员组成,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详见防洪抢险救灾组织流程图。
华亭镇防汛抢险救灾流程图


















































三、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防洪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洪水及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处于矿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灾害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一)重要防御状态
1、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
2)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 mm、12小时雨量在30.0-69.9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情情况: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地质灾害区、旧土房、桥梁均不会出现险情。
1)在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昼量减轻灾害损失;
3)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的群众将底层财产往高层搬迁(砖混结构房),并严密注视水情,加强防范,做好撤离的准备;
4)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6)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特紧急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濑溪水文站水位11.47m至12.37m,流量为2100 m3/S;木兰溪陂水位站水位8.50m至9.00m(即过陂水深3.54 m至4.0 m)。小(二)型水库超过汛限水位。
2)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 mm,12小时雨量70.0-140.0 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雨,土壤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2、当出现上述汛情,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有;除在重要防御状态下出现的灾情外,还可能出现:
1)低洼地带有西沙村8户8人,兴沙村2户9人,郊溪村1户5人,后枫村1户6人,圳头村2户21人,濑溪村2户9人,南湖村4户15人,云峰村1户5人,湖头村2户8人,五云村1户4人。
2)地质灾害点有后枫村1户4人,西许村3户16人。
3)危房(旧土房)有霞皋村2户12人,后角村1户2人,兴沙村2户6人,西许村1户5人,后枫村3户8人,郊溪村5户25人,长岭村1户6人,濑溪村2户11人,前黄村1户3人,后山村5户19人,云峰村2户7人,圳头村3户13人,埔柳村3户12人,隆兴村1户2人,华亭社区3户35人,南湖村4户18人,濑厝村1户4人,五云村2户6人,宫利村1户6人。
4)桥梁注意安全
3、防御措施:
除按重要防御状态部置外,还应做到:
(1)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按各村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高处或安全地点。
(2)加强堤防、水库、山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根据山地灾害防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
(4)矿山企业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采取人员转移,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6)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质,随时待命中出发。
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