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常太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共建美丽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围绕“垃圾处理、村貌管理、污水治理、整治裸房、村道硬化、村庄绿化”六项重点任务,采取以点连线带面的方法,具体采取:示范村(岭下、东青、马院、渡里)示范引领;重点村(长基、洋边、党城、利车、霞山、候山、下莒、松峰、南川、照车、东太、溪南)全力推进;一般村迎头跟进的步骤,以“五清楚”为总体标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文明程度,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沈海霞镇长任组长,武装部长贾昱、纪委书记陈屹楠、宣传委员林宇、副镇长邹圣侠为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政务办、财政所、环卫站、环保站、村建站、水利站、公路站、宣教办、妇联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共建办”),挂靠镇环卫站,主任由蔡仲清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池新东担任,共建办成员由镇环卫站巡查员、及内勤人员李钦组成,主要负责上传下达、综合考评等具体工作;各村配备卫生监督员(由村支部书记兼任,落实300元/每月津贴报酬)。
三、工作内容
以“五清楚”为总体标准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行动,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建设。一是扫清楚:把环境卫生打扫清楚,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二是拆清楚:拆除房前屋后的鸡圈、简易搭盖、违章搭盖;三是摆清楚: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四是分清楚:生活污水与雨水分清楚并通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鱼塘或人工湿地,垃圾实行分类处理;五是粉清楚:在保护历史建筑、特色建筑的前提下,引导村民装饰裸房或破败房屋外墙,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建筑风貌。
(一)生活垃圾综合整治
1、改革环卫作业队伍管理模式,配足环卫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对照《城厢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两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按照每400-500人配备一名环卫工人的要求,我镇目前基本达到上级要求,下一步我镇拟从改革保洁员聘任管理模式入手,将目前的镇聘镇管改革为村聘村管,村干部主抓保洁员的任务分配和日常管理,镇环卫站负责对各村的保洁经费、保洁效果进行绩效考评,以调动村干部对保洁工作的积极性;设施设备:年内,按照上级要求再采购4部环卫专用车辆以解决运力不足、机械清扫率不高的问题;按照“一户两桶”要求对所有居民配备分类垃圾桶(11月底前落实);对有需求的村高标准新建一批封闭式垃圾池;对现有敞开式垃圾池进行封闭、粉刷升级改造,确保垃圾池封闭不暴露、外观整洁无广告(12月前落实)。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继续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的同时,在4个示范村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对生活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运至焚烧厂焚烧处理;在4个示范村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堆放场(12月底前落实),在利车村树兜组建立全镇建筑垃圾处理场,村级建筑垃圾处理堆放场由村安排保洁员负责管理,镇级建筑垃圾处理场由镇环卫站负责管理,建筑垃圾的转运统一由镇组织实施;其余重点村建筑垃圾处理堆放场建设工作于2017年6月前落实到位;一般村于2017年底前落实到位。
3、建立监管自治机制,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建立监管自治机制:一是要开好两个会议:及时召开村委会(成立村级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营造好氛围,层层发动,确保家喻户晓。二是要制定村规民约:召开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符合环境卫生整治要求的村规民约;三是要成立好两支队伍:由村党员干部带头,充分发挥调动老人协会和妇女群众的积极性,成立环境卫生保洁协会、义务劝导队,加强对环境卫生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四是开展“清洁家庭”评选活动。以上内容,示范村由镇统一规范制作宣传公开栏;重点村参照自行制作;一般村结合村务公开栏张贴,让村民看得到、记得牢、行有规,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卫生习惯。五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从现在开始到12月20日前,各村要组织开展一场为期两个月的卫生整治大扫除活动。全面清除农村历史积压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环库路、村道两侧、农村田边地头、河道水面、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区域保持卫生整洁,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房前屋后整治,要做到“三无三洁”,即无暴露垃圾、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水面地面整洁、物品堆放整洁、墙体墙面整洁,实现群众意识从“要我美”到“我要美”的转变。
(二)镇容村貌综合整治
通过推进“五改三整治”工作,改善农村整体面貌,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线,梳理规范各种线路杆线,治理乱拉杆线;改路,对环库公路、乡村道路两旁视野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建筑垃圾、废弃杂物、白色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
做到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以上两项工作示范、重点村要在12月20日前整改到位);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达到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此项工作由镇水利站具体组织实施);改厕,12月15日前,示范村、重点村露天厕所全部填平并绿化,2017年底前全镇露天厕所全部填平绿化,做到无露天粪坑和户外简易茅厕,改、新建无害化厕所率达到95%;改圈,鸡禽等在规定的数量内,引导村民圈养,同时,继续加大对养殖场回潮整治力度;整治河面及河道周边环境卫生,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示范村、重点村12月15日前完成);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集镇市场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整治乱涂乱画、“野广告”,规范村庄宣传栏、广告牌、灯箱、店招等设置(示范村、重点村12月15日前完成)。
(三)生活污水综合整治
东太、东青、长基、常太、松峰村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部分污水管道开挖、埋设;渡里、南川、照车、溪南、马院村要在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设计、预算、财审、招标工作,争取年底前动工建设;其它村要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条件允许的村要通过延伸管网纳入现有污水主管网,不能进入主管网的,应就地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治理。
(四)旧房裸房大整治
示范村、重点村要根据本村建筑特点,先安排一片集中区域或部分小组集中进行外墙整治,采取个性化装饰或统一外墙颜色简易装饰,屋顶可进行“平改坡”或挑檐等改造,与传统瓦屋面相衔接,突出地域特色;对废弃住房可区分情况,结合土地整治、“两违”清理和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该拆就拆,该改就改;加强公共空间治理,整治农房院落、临时搭盖、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
(五)生态绿廊建设工程
示范村要在镇的统一指导下结合村容整治,组织村民在搞好庭院整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基础上,种植花草树木,努力营造一院一品一花园的园林格局。重点村、一般村要引导村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绿化工作,加快农村绿化美化步伐,重点推进村道两侧的绿化美化。
四、经费保障
各村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市、区资金,落实美丽乡村工作的各项补助政策,根据各村实际分别给予相关前期补助经费(共计:102万)。具体如下:
示范村(4个):东青、岭下村各5万元;渡里、马院村各10万元。
重点村(12个)、一般村(12个):各3万元。
五、考核评比
开展“红绿旗”评比活动:由镇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牵头,每月初组织对各村保洁情况进行考评,按照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红旗(3个村)、黄旗(22个村)、绿旗(3个村)评比,相关奖惩结合区对我镇每月组织的环境卫生综合考评成绩兑现奖惩,具体如下:镇获得区级月综合考评成绩前三名的,分别给予红旗村1万元、5千元、3千元奖励;镇在全区月综合考评中名次位列倒数三名的,分别对绿旗村给予1万、5千元、3千元罚款,并通报批评;累计二次被通报的,相关村支部书记由镇纪委组织约谈、限期整改;一年内累计三次被通报的,村支部书记降级处理,保留职务限期整改,若整改期内无法扭转局面的一律撤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要建立“镇政府组织、包片领导主抓、村主干实施”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落实措施,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共建办”要抓紧组织美丽乡村实施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方案的制定;包片领导要明确近段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并主动与共建办做好对接,做好对各村的业务指导和跟进工作,今后镇每周两委会将把美丽乡村建设进度作为包片领导汇报内容;镇纪委每月将对各村美丽乡村进度进行专题督查和通报。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积极发挥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共建美丽乡村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全镇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镇共建办也将以适时组织参观交流的形式,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努力开创“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