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常太镇共建美丽乡村考评办法
根据《城厢区常太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活动实施方案》(莆城常政〔2016〕6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共建美丽乡村工作,加强共建美丽乡村活动的督查考评,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组组成人员
镇共建美丽乡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评组,考评组组成人员由镇纪委、环卫站、村建站、环保站、水利站、公路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考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考评督促各村切实履行共建职责,制定完善共建制度,强化共建措施,提高共建水平;
3、坚持检查考评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的同时,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跟踪到底,督促整改到位。
三、考评内容
其主要内容有:(1)长效管理机制(20分);(2)环卫队伍建设及环卫设施设备配备(15分);(3)道路保洁(35分);(4)村容村貌(5分);(5)绿化规划整治(5分);(6)污水治理(5分);(7)厕所改造(5分);(8)畜禽圈养(5分);(9)水体治理(5分)。
四、考评方式
为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监管,采取村日查、镇月初评的措施,镇考评采取月初暗访,月中明察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分值各占50%;其中,暗访“回头看”检查考核另行加扣分,每月抽查2—5个问题。
1、明察:采取随机抽查和等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每月10日前,根据各村上报日查排名情况,从各村日查结果中抽取好中差的村民小组若干进行同位次考核。
2、暗访:采取不定期考评方式进行。每次所暗访村民小组数不少于该村村民小组总数的60%。其中,暗访“回头看”由镇共建办牵头,于每月第四周抽取市、区、镇近2月份所通报的问题5个进行“回头看”检查,每个问题加(扣)2分,列入次月考评总分。
五、考评纪律
考评工作及参与考评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考评组成员不得接受考评村的任何接待安排,一律自行解决食宿,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品。
六、奖惩方式及结果应运
1、考评通报。每月,镇初评情况需在镇、村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以镇共建办名义进行通报。
2、考评奖励。每月考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万元、5千元、3千元,倒数第三名罚1千元,倒数第二名罚3千元,倒数第一名罚5千元(奖励金的使用办法参考市、区有关文件执行)。
3、补助依据。每月,镇考评结果将作为各村环卫作业经费(市区财政补助)的依据。
4、兑现奖惩。区抽查、季考评不合格的村,当月镇考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只核发市、区财政补助的50%。
5、追效问责。村月考评连续2次最后三名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村支部书记作书面整改方案;一年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村支部书记做书面整改表态。
6、公开公示。每月中旬通报各村考评结果,并抄送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同时,在镇政府公开栏、常太镇人民政府网等进行公示。
7、创建挂钩。考评结果作为各村年终绩效、文明村、各项先进的考评依据。年底考核综合评分60分以下的村,直接不得参加“美丽乡村”、“文明村”、“卫生村”、“生态村”等的评选。
七、其他事项
本考评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共建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