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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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T03907-2300-2016-00054
生成日期: 2016-12-08   主办单位: 东海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关键字: 电镀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备注/文号: 东政发〔2016〕1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东政发〔2016〕1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

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电镀行业及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量整治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16]130号)、《关于开展电镀行业及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执法工作的补充通知》(莆环保[2016]275号)精神,请各村对辖区范围内包括电镀(含钝化、电镀工序)、造纸、化工、电子线路板、印染(含印染工序)、皮革、全成革、废旧轮胎炼油、铸造、废旧塑料生产加工(含塑料拉丝)等十小企业进行排醒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网格化环保监管制度。继续全面排查和整治电镀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我省建立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2016年起在全省推行环境管网格化管理”。各村要按照各村去年已经制定的环保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人员,督促三、四级环保网格员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应尽快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排放企业(包括个体户、小作坊)进行全面摸排,要求不放过一家一户,对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电镀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个体户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涉嫌污染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刑事侦办。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村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故意漏报、瞒报或未及时提请停产、关闭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里将会组织专门督查小组进行后督查,若发现仍然存在小电镀等涉重金属违法排放企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村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对本辖区内企业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登记汇总表(具体见附件),经村主干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8日前上报环保站。

四、四级网格员名单

村别

网格化人员

村别

网格化人员

东海镇

许宇宙

蔡建清

上亭村

彭冬梅

许开资

东沙村

蔡建林

蔡长文

东朱村

何玉程

蔡金彪

大埔村

蔡晓智

蔡元国

蔡厝村

蔡新风

 

上图村

蔡建芳

蔡良钗

西厝村

蔡桂华

 

利角村

蔡顺发

 

西黄村

沈风春

 

海头村

蔡春新

蔡建

蔡亭村

杨国民

蔡顺海

东海村

蔡开辉

蔡开顺

坪洋村

蔡福兴

蔡春辉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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