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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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城厢区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pt03202-1200-2007-00007
生成日期: 2008-09-24   主办单位: 城厢区环保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环境违法nbsp专项行动nbsp实施方案   备注/文号: 莆城环[2007]51号

城厢区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莆城环[2007]51

城厢区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环保监[2007]3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内容

1、检查本区内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擅自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阻碍环境执法、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

2、检查工业园区入园企业是否存在未经环保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即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企业。

3、检查园区企业“三同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而不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的企业。

4、检查入园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设就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

5、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危险废物转移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6、检查园区内厂中厂、几个厂共用一份环评等违法行为。

二、检查处理原则

1、依法公开、民主监督、客观真实、注重实效。

2、对重大违规的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随发现、随处理、随曝光、随宣传。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予以处理。

三、检查方式

1、在检查过程设立举报受理电话,同时设立举报电子信箱,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查实后作为进一步检查处理的依据。举报电话:2697338电子信箱:HBJ2680368@163.COM

2、邀请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随行参加,啬检查透明度。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环保监[2007]39号)文件要求,从快、从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抄送市环保局和区监察局。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污控、开发、法制、监理中队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

六、检查进度

1、自查阶段

7月20日前,完成检查方案制定,7月21日-8月10日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检查。

2、检查处理阶段

8月11日-9月5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局抽查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3、9月6日-9月10日,上报专项检查报告和《工业区检查情况表》。

 

 

 

 

莆田市城厢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抄 送:市环保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有关领导,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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