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
开展重点出租房屋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重点出租房屋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仙游县集中开展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统计表
2.()派出所 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台帐
仙游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4日
(本件主动公开)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重点
出租房屋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8月7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的部署,为切实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消除治安隐患,确保重大安保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县出租房屋整治现状,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出租房屋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双实”排查登记工作,全面排查登记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进一步澄清全县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采集齐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为现实斗争服务功效进一步发挥。处罚一批违法房屋出租人,查获一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抓获一批藏匿在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分子,斩断以出租房屋为载体的违法犯罪链条,形成打击涉及出租房屋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房屋出租人主动申报意识。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排重点。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基本信息,要对辖区出租房屋经常性地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简易工棚、工地、商住两用房等流动人口落脚点的排查。要将来自重点地区的承租人和出租房屋作为摸排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人员登记管控;要加大对群租等承租人结构较为复杂、流动性大的出租房屋清查频度和力度,逐一落实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全力集中整改。集中整改出租房屋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出租房屋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集中打击。通过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检查,一经发现未按规定及时申报承租人信息的,立即对房屋出租人依法传唤,进行处罚,做到集中检查一批、集中处罚一批。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管理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查清风险隐患。全面推广出租房屋信息社会化采集,切实扭转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被动采集、滞后采集的局面。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全覆盖,对整改不力、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出租屋房主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
第三阶段(重点防控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突出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点时段,采取 “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对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检查,并对前一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效。对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情况较为复杂的地区,要采取领导包干蹲点的方式,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进行,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严格处罚。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报告,请求积极协调消防、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以及明知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的处罚力度。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统计表》以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台帐》复印一份书面(加盖单位公章)报局治安管理大队备案。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要案件线索,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和县局。同时,要注意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确保社会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