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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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T02101-1504-2011-00118
生成日期: 2011-09-15   主办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关键字: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工作的通知   备注/文号: 荔政办[2011]88号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受今年“南玛都”强台风暴雨袭击,全区共倒塌房屋约380间,其中部分为违法抢建或违章搭盖的房屋,给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台防汛抗灾工作,结合我区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全区顶风抢建或搭盖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清理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工作由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拆除工作由各镇街牵头组织。同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精干的人员,专门负责,明确职责,不折不扣开展调查摸底,及时上报案情。同时要做好边调查摸底、边依法拆除工作,特别是在项目用地内及周边非法抢建和违章搭盖的房屋,大多数结构不牢固、不结实,遇到强台风暴雨袭击极易倒塌。为防止这些房屋倒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要重点进行认真排查,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两违”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同时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清理整治工作职责,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严重的或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问责、效能告诫等纪律处分。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两违”清理  通知

抄送:市清违办、市国土局、市执法局,区政府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区委办、纪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监察局。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9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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