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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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莆田市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督导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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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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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724-0100-2016-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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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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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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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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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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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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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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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疾控〔2016〕7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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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莆田市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督导的反馈
各县(区)疾控中心:
为了解我市2016年以来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依据《2016年莆田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于2016年10月20日-22日对各县(区)疾控中心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进行督导,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如下:
一、督导内容
开展职业病报告及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过程中有关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人员设置、硬件设施培训、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系统报告卡填报及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情况(包括个案卡录入)等。
二、督导方式
我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和座谈、查阅
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
三、督导结果
各相关单位按照《2016年莆田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职业健康检查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能整合卫生资源,积极开展职业病报告及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督导中发现并当场反馈一些问题:1.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能力有限,实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仅粉尘、噪声、苯类化学物,秀屿区与北岸开发区目前仍然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缺协议书编号及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公章,委托的体检项目与实际开展的体检项目不一致;3.个体职业健康检查表信息采集不完整,如毒害种类和名称、职业接触史、既往史未填写、用人单位未盖章;4.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的文件依据未更新,仍然引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总结报告结论不规范如接触苯类化学物作业工人中血红蛋白检测值偏低,应建议“每周复查1次,连续复查2次”,不该下“未发现苯类作业职业禁忌证”的结论;5.职业病报告管理:部分县区新增的职业病报告管理人员缺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监测系统用户申请表和个人隐私信息使用申请表;6.2016年以来全市重点职业病个案卡录入1464份,其中:市直辖已录入689份,其中补录2015年的337份(备注:完整);仙游县已录入65份(备注:完整);城厢区已录入72份(备注:114份未录入);荔城区已录入477份,其中补录2015年的175份(备注:2015年的549份尚未录入);涵江区81份(备注:完整);秀屿区49份(备注:尚未录入);北岸开发区80份(备注:完整)。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拓展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如高温、汽油等,提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能力,秀屿区和北岸开发区相关机构尽快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以满足社会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需求;
2.建议增加职业健康检查人员、稳定职业病报告管理人员队伍,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能力;
3.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的签订和个体职业健康检查表信
息的填写;
4.及时更新职业健康检查文件依据,应引用《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规范体检报告;
5.各县区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总结等相关资料上报,完善个案卡录入,以免影响全市的数据汇总上报。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 11 月3 日
抄报: 市卫计委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16年 11 月3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