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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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PT00211-1200-2018-00070
生成日期: 2018-07-31   主办单位: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第20181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备注/文号: 莆食药监餐服〔2018〕156号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莆食药监餐服〔2018〕156号   签发:吴瑞添

                                          办理结果:B类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41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提案(第2018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的议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建议,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我局每年监管工作的重点。我局党组对你的议案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食安办〔2016〕15号)文件的职责分工,立足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部署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体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着力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着力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

一、推进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我局制定食品经营环节《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提供给经营者参考学习,并公示市局网站,指导经营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安全。二是明晰主体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作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结合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分发主体责任清单,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让食品经营者明晰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二、加大检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时间节点。每年春秋季开学、中高考期间,以许可(登记)情况、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为重点检查内容,组织各县(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监督意见书或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落实整改或限期整改;制定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抽检,加强对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煎炸油等餐饮食品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800多人次,先后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近2000家次,责令整改170多家次,监督抽检食品197批次,查办违法案件37起,罚没金额41万多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莆食药监食流函[2018]48号),突出对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以及源头批发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帐制度,全力消除劣质“五毛食品”生存空间,营造校园及周边良好消费环境。截止目前,抽检“五毛食品”30批次,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者5个,食品销售经营者495个,餐饮服务经营者228个,责令整改生产经营主体20个,立案7起,罚没12.5万元。

三、强化部门联动。目前对中小学校外托教机构这个新兴业态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是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14〕27号)和福建省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食安办〔2016〕15号)文件精神,由教育部门、食药监部门、各中小学校依据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开展。一是由属地教育部门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每学期开学时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调查摸底,填制《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情况调查表》,并于开学后15日内报送属地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二是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提供的《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情况调查表》所列“小饭桌”名单为监管基础,每学期开展评分评级,填制《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表》,并将评分结果汇总通报属地食安办、教育部门。三是属地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学后10日内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上学期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评定结果,供学生及家长选择,通过市场机制倒逼校外托管机构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调查摸底后提供的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名单,出动100多人次,完成对51家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监督检查和评分评级,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将评分结果通报属地教育部门。

四、突出社会共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积极探索“学校食堂开放日”、“班长周记纠患”等机制,让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各县(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多场“大手牵小手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通过动漫图片等形象生动地给学生们讲解和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识别能力,引导学生尽量选择有证、环境卫生整洁的食品经营店选购食品,不去卫生差、无证的餐饮店用餐,不食用街头摊点、摊贩经营的食品通过电视台、“食安莆田”微信公众号、食药监局官网、学校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等方面的宣传,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引导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开展食品科普进校园89堂次,培训师生3685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监管模式,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瑞添

联 系 人:韩雅峰

联系电话:0594-2659663   13850238399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73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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