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食药监办〔2018〕163号 签发:吴瑞添
办理结果:B类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2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林洪海等委员: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018123号)提案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5月,莆田市列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全省继福州、厦门后第三个列入创建试点的城市。2018年5月,国务院食安办委托省考评组对我市开展食安创城中期绩效评估,我市顺利通过中期考评。我市在2016年度省对市食品安全满意度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二、2017年度排名第三(2014年度-2017年度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三)。
(一)着力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2014年3月,莆田市政府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市食药监局及荔城、城厢、涵江、秀屿、湄洲岛和北岸6个直属分局“三定”方案。2014年8月,市委编办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等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明确了食药监系统事业单位设置。2015年11月,市委编办印发《关于设立市食品药品网络监管办公室等问题的批复》,建立莆田市食品药品网络监管办公室。2015年5月,仙游县编委会印发《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完成仙游县“三合一”改革。按照三定方案,莆田市设置18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和13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应设乡镇机构数完成100%。人员全部划转到位,机构正常履职。同时,市、县(区、管委会)两级政府100%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食安办机构,并根据机构改革和有关部门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各乡镇(街道)也都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不断档。
(二)着力提升检测能力。我局配合全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完成建设,建立食品专职抽样队伍。我局共采购快检设施29台,其中手持式食品安全分析仪21台、数字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8台,合计96.68万元,并全部发放至各基层所。监督抽检方面,我局组织对日常大宗消费食品每月抽检,较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配套快检初筛,提高抽检命中率,2018年上半年已完成食品抽样1272批次,完成检验784批次,快检食品7417批次。荔城食药监分局食品快检车每周开展现场检测1-2次,城厢食药监分局开展食品“消费者现场检测”和“你点我检”活动。
(三)着力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我局加强对小作坊的精准帮扶,创建省级食品小作坊示范点27家;合理新增小作坊品种目录,在2017年开展我市可列入小作坊目录品种普查的基础上,咨询省局权威部门和借鉴省内其他地市小作坊品种目录,2018年初,新增白粿、肉燕皮、西天尾扁食、土笋冻等4类传统食品列入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目录,目前,我市共有10个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目录(分别为米粉、豆腐、米糕、手工线面、腐竹、泗粉、白粿、肉燕皮、西天尾扁食、土笋冻),列入目录的食品小作坊有290家。我局督促、指导小作坊完善生产条件、加强原辅材料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依法办理核准证书。目前,新增目录中,有7家宴皮、西天尾扁食小作坊取得小作坊核准证。
(四)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健全。我局与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诚信促进会联合出台《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种植养殖、水产养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从田间到餐桌评出食品企业信用等级和“红黑榜”名单,建立“红黑榜”主体信用档案,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行业氛围,倒逼食品经营者守信经营。共评出A级企业1606家、B级企业3062家、C级企业17家,筛选出红榜企业54家、黑榜企业2家。二是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社会监督平台、行业自律平台和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公开方面,健全监管动态常态化公开、食品抽检信息公开等机制,推进集贸市场农产品快检信息公开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方面,推进食品安全“三员”、专职协管员和打假志愿者队伍建设;行业自律方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强化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投诉举报方面,加强12331中心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2018年上半年,我局已办结投诉举报308件。三是公众认知水平提高。组建新闻中心专职负责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工作,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通过开辟电视、报纸宣传专栏、建立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常态化宣传,大力宣传食安创城相关做法。2017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新闻1121篇,在市电视台播出“食安莆田”专题节目41期,在《湄洲日报》刊发“食安莆田”专栏65期。2017年7月,我局与市食安办、市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7月以来莆田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17年8月,再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莆田市食品安全评估报告》,进一步提振市民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2017年9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办开展“双安双创”点赞活动,我市的市民群众踊跃参与,在67个创建试点城市中名列第6名。
(五)着力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规范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我局牵头制定《莆田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全链条可追溯制度。印发《关于推进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激励措施的意见》,明确五类激励措施,提高食品企业主动参与积极性。依托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管理系统平台,督促推动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上传追溯数据,扩大使用管理系统的企业覆盖面,确保年底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纳入追溯系统。加强食品批发经营者、大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和实施电子追溯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特定餐饮服务单位,依托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及时录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信息。目前,我市有1957家食品经营者使用电子可追溯系统,录入可追溯信息数据达710445条。涵江食药监分局首推“网络摄像头+门口二维码”相结合的“明厨亮灶”方式,群众通过手机直接扫描二维码即可直接观看后厨实时操作和卫生情况,降低了餐饮服务单位改造成本。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北岸食药监分局建设食品电子监管中心,对学校、企业食堂和示范街餐饮店的后厨运行情况实行视频监控。湄洲岛食药监分局依托互联网+,在全省率先开发“湄洲岛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移动执法监管终端”软件系统,有效解决基层日常监管“看什么、怎么看”的问题,实现执法标准化、痕迹化。
(六)着力规范监管执法。我局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重点风险问题清单,开展风险分类等级评定,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出台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规定,建立会商研判和执法协作机制,食品违法案件全部录入行刑衔接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案件304起,罚没553.9万元,分别比增16.03%和19.37%,移送公安案件6起。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部署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网络食品违法案件50起,罚没款54.35万元。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主体数据核查工作,共核查入网食品经营主体4822户,指导183户入网食品经营主体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资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平台11个次,提交平台下架涉嫌违法网店497个。
然而,当前我市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短板:从源头看,种植、养殖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等现象,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和假冒伪劣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从过程看,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生产经营中的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食品网络销售、网上订餐等新兴业态迅速扩张,也给监管带来了新挑战。从执法看,查处的案件多数为无证、销售不合格食品等,案件类型不够广,对食品行业存在的“潜规则”、深层次问题挖掘不够、打击力度不大,对受处罚企业的后续整改督促力度不足。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点多面广,且多为低收入弱势群体,违法行为惩处执行难。从基础看,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信息化建设、检测能力相对落后,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适应、不匹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以“四个最严”为指导,以“四有两责”为抓手,推进落实法治监管,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凝心聚力、齐头并进,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夯实食安基础。按照《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确保群众满意度、食品检验、违法案件查办等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队伍、装备建设,强化基层食品检验能力培训,深化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配合协作,提升食品检验检测水平。针对食品岗位职责特点,分类制定培训计划,提高队伍执行力。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通过培训考核,使基层监管人员达到职业化要求。
(二)持续服务食品企业发展。加大对市场潜力大、品牌效应强、市场信誉好的食品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重点帮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行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提升食品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鼓励食品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全程溯源、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等模式,支持食品企业应用互联网由线下传统营销向线下、网上双线营销转型,打造莆田“绿色食品”国际品牌。
(三)持续推进社会共治。一是推进网格化监管。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覆盖进度,在巩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融入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将其他业务融入网格化监管范畴。健全网格员标准化工作内容和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网格员食品法律法规、协管能力和纪律培训。二是推进示范引领。深入推进仙游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抓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小作坊示范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点、“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推进集贸市场超市化管理,以点带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继续开展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红黑榜”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三是推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类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持续推进智能化监管。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和运用,规范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可追溯台帐记录,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范围,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及时上传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加强监管数据的定时归集和规范管理,做好数据整合和综合分析,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五)持续规范行刑衔接。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按照风险分类等级确定的现场检查频次,对各类监管对象做到现场检查全覆盖。建立实施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行业共性隐患问题,确保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揭示并有效治理。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有效解决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期待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领导署名:吴瑞添
联 系 人:邓 智
联系电话:2690536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