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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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PT00211-1200-2018-00073
生成日期: 2018-08-09   主办单位: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第20181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备注/文号: 莆食药监办〔2018〕164号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莆食药监办〔2018164     签发:吴瑞添

                                          办理结果:B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1816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李志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的建议》(第2018167号)提案收悉,十分感谢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的宗旨是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下简称“食安创城”)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凝心聚力,以问题为导向,以依法治理为主线,扎实监管,严格执法,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构建网格化监管与社会共治体系,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维护了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局面,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20165月,莆田市列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全省继福州、厦门后第三个列入创建试点的城市。20185月,国务院食安办委托省考评组对我市开展食安创城中期绩效评估,我市顺利通过中期考评。我市在2016年度省对市食品安全满意度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二、2017年度排名第三(2014年度-2017年度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三),2017年省政府《今日要讯》专刊推广莆田市多措并举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着力深化网格化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市、县区建设7个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将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监管列入网格员日常巡查重点,建立网格员“五查五看”(即查外观看店名、查人员看健康、查证件看事项、查场所看规范、查商品看线索)标准化工作内容和“五看五办”(即看信息办工单、看隐患办通知、看证件办许可、看现场办整改、看证据办案件)处置程序,全市2701名网格员日常巡查使用4G无线信息采集终端对食品主体进行动态信息采集、上传,实现食品安全高效、精准监管。至目前,市、县区、乡镇已实现食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村居覆盖率85%,全市网格员共巡查食品主体3.4万多家次,采集信息3.4万多条(其中有效信息2.9万多条),督促整改问题6200多个,据此查处食品案件436起。网格化监管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和国务院食安办主任、时任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的充分肯定,入选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览,《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推广经验做法。

(三)着力优化服务方式。在全国率先试行食品药品“九证合一”审批改革。将市、县(区)承接的24项食品药品审批、备案事项合并审批,核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证,精简审批流程为一次受理、一次勘查、一证许可3个环节(过去为申报、受理、审核、勘查、许可5个环节),多项许可合并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28天(比法定时限节省267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勘察时限从21个工作日压缩至11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实现100%网上审批。2016年以来,共办理食品类许可24593件,其中多证合一66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160份(其中2018年以来实现100%网上审批)。“九证合一”审批改革做法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专报件刊登经验做法,省审改办发文在全省推广,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建设“美丽莆田”开放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四)着力推进智能监管。规范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制定《莆田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全链条可追溯制度。在60家大型商超和食品一级批发、连锁经营单位建设食品电子追溯体系示范点,食品采购信息和质量合格证明实现电子台账管理。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六类重点品种纳入追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指导26家企业开展省级食品流通安全追溯示范店建设,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店全面实行电子化追溯。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北岸食药监分局建设食品电子监管中心,对学校、企业食堂和示范街餐饮店的后厨运行情况实行视频监控。湄洲岛食药监分局依托互联网+,在全省率先开发“湄洲岛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移动执法监管终端”软件系统,有效解决基层日常监管“看什么、怎么看”的问题,实现执法标准化、痕迹化。

(五)着力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我市肉品质量安全现状,我局有针对性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一是开展肉制品掺杂掺假专项检查。为严厉打击使用猪、鸡、鸭肉等其他动物肉品冒充牛、羊肉以及使用鸡、鸭肉冒充猪肉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掺杂掺假专项检查工作,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牛羊肉制品生产者以及肉松生产者,流通环节重点检查农贸市场、集市、超市、流动摊贩等经营牛羊肉及其制品的经营者,餐饮环节重点检查火锅店、烧烤店以及现场制售牛羊肉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二是开展种猪及晚阉猪肉市场销售专项检查。印发整治文件,对种猪及晚阉猪肉进行定性,明确种猪肉及晚阉猪肉不属于病害肉,除加工为鲜、冻片猪肉形态之外,可以用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对从事猪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索取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重点检查是否有以种猪肉或晚阉猪肉冒充鲜、冻片猪肉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三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我局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重点风险问题清单,开展风险分类等级评定,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酒类、蜂产品、桶装饮用水、糕点、饼干、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10类食品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将仙游、荔城、城厢、涵江等生产企业较多的4个县(区)列为市级重点区域;重点整治非法添加、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签标识不规范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同时依据近年来风险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情况,研究整理了市级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9个,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四是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加强对小作坊的精准帮扶,创建省级食品小作坊示范点27家;新增白粿、肉燕皮、西天尾扁食、土笋冻等4类传统食品列入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目录,目前,我市共有10个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目录(分别为米粉、豆腐、米糕、手工线面、腐竹、泗粉、白粿、肉燕皮、西天尾扁食、土笋冻),列入目录的食品小作坊有290家。

(六)着力强化示范创建。制定《莆田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实施方案》,试点4家超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严把进货关,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和评价性抽检。推进餐饮业提升工程,在全省率先试行小餐饮备案管理,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无证小餐饮备案登记,截至目前,餐饮服务单位持证(备案)率达89%,比2014年底上升了43个百分点;已(在)建餐饮安全示范街11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36家。涵江食药监分局首推“网络摄像头+门口二维码”相结合的“明厨亮灶”方式,群众通过手机直接扫描二维码即可直接观看后厨实时操作和卫生情况,降低了餐饮服务单位改造成本。我局与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诚信促进会联合出台《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种植养殖、水产养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从田间到餐桌评出食品企业信用等级和“红黑榜”名单,建立“红黑榜”主体信用档案,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行业氛围,倒逼食品经营者守信经营。共评出A级企业1606家、B级企业3062家、C级企业17家,筛选出红榜企业54家、黑榜企业2家。

(七)着力扩大宣传教育。我局通过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组建新闻中心专职负责“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工作。在《湄洲日报》开辟“食安莆田”宣传专栏,宣传解读食品监管政策法规和重要举措开辟(每周1期,A2版半版);在莆田电视台播放“食安莆田”专题片,结合热点及时令策划选题推进宣传,及时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两周1期,每期时长10分钟,周四在莆田综合频道845分首播,每周重播五次);在东南网增设“食安莆田”专栏,定期追踪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即时发布食药安全监管工作新举措、新进展;建立“食安莆田”微信公众号,实现食品安全宣传常态化。发布饮食用药安全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创“食安建言”微信互动模块,加强与网民沟通交流,实现良性互动,积极回应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食品安全信息需求。2017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新闻1121篇,在市电视台播出“食安莆田”专题节目41期,在《湄洲日报》刊发“食安莆田”专栏65期。

(八)着力提升检测能力。我局配合全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完成建设,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抽样队伍。我局共采购快检设施29台,其中手持式食品安全分析仪21台、数字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8台,合计96.68万元,并全部发放至各基层所。监督抽检方面,我局组织对日常大宗消费食品每月抽检,较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配套快检初筛,提高抽检命中率,2018年上半年已完成食品抽样1272批次,完成检验784批次,快检食品7417批次。荔城食药监分局食品快检车每周开展现场检测1-2次,城厢食药监分局开展食品“消费者现场检测”和“你点我检”活动。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一)风险隐患依然突出。“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非食品添加剂化学物质)生产食品,制售假劣食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微生物超标、品质指标不合规等问题仍然是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隐患,威胁人们健康。行业性的风险隐患、潜规则问题在一定程度存在。此外,互联网时代带来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也是当前亟待研究和破解的一道难题。

(二)监管效能还有待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但目前基层“人少事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专业设备使用效率低,信息化监管程度不高,监管制度不完善,部门间沟通协作仍不够顺畅,难以满足监管实际需要。

(三)监管执法存在偏差。案件类型不够广,查处的案件多数为无证、销售不合格食品等,网络销售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少。此外,执法标准不统一,对受处罚企业的后续整改督促力度不足,导致部分企业整改走过场,产生屡查屡改、屡改屡犯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以“四个最严”为指导,以“四有两责”为抓手,推进落实法治监管,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凝心聚力、齐头并进,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化“食安创城”。按照《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确保群众满意度、食品检验、违法案件查办等达到国家创建标准。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队伍、装备建设,强化基层食品检验能力培训,深化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配合协作,提升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发挥市食安办综合协调和考评导向作用,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创建责任,积极探索创建典型经验,做好“食安创城”总评验收。

(二)持续强化科学监管。紧盯重点风险问题,扎实开展食品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不定期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完善食品主体责任清单,深化风险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增加被投诉举报较多、抽检监测不合格、风险隐患较高企业的监管频次。加大大宗消费食品、高风险食品、抽检合格率长期偏低食品重点品种检测力度,推进大型商超、集贸市场食品检测信息公示平台和食品便民快检室建设,推广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加强《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宣贯,加强与乡镇(街道)的业务对接和培训指导。定期公开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曝光典型案例,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三)持续推进社会共治。一是推进网格化监管。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覆盖进度,在巩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融入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将其他业务融入网格化监管范畴。健全网格员标准化工作内容和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网格员食品法律法规、协管能力和纪律培训。二是推进示范引领。深入推进仙游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抓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小作坊示范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点、“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推进集贸市场超市化管理,以点带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继续开展食品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红黑榜”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三是推进智能化监管。加快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和运用,规范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可追溯台帐记录,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范围。四是推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类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持续帮促产业发展。一是做优“九证合一”审批改革。持续完善“九证合一”审批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试点,探索开展其他审批业务网上审批。加强审批窗口标准化建设,配强配优窗口工作人员,大力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帮扶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食品产业相关部署要求,发挥政策咨询牵头职责,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的帮扶工作。三是做优便民惠企载体。加强食品企业特别是民俗食品小作坊、民间特色小吃餐饮店的走访,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牲畜监管属于农业部门职能,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一如既往根据自身职能,在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对餐饮具卫生状况的监管,坚决整治经营者餐饮具洗消不规范的问题,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再次感谢你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期待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领导署名:吴瑞添

联 系 人:邓 

联系电话:2690536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89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8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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