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食药监执〔2018〕195号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莆田市食品药品无证经营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莆田市食品药品无证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
市执法支队联系人:吴丽珊,电话:2616916,邮箱:ptfdazd@123.com。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莆田市食品药品无证经营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莆市查无证照办〔2018〕4号)精神,推动佛教论坛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无证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迅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活动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18〕34号)要求,通过在全市食药系统组织开展无证经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经营行为,做到“排查一批、引导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预防和遏制因无证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规范市场主体亮证亮照,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9月20日)。各区分局、仙游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告排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查处无证经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揭露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抵制、举报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10日)。以线索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各单位要集中执法力量,围绕工业园区、校园周边、公共聚集场所、城市主干道等重点区域,加大对无证经营监管。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1日)。各单位要对已查处的无证场所进行复查,防止无证经营行为死灰复燃;要开展自查,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取缔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缺补漏;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掘亮点,推广经验,扩大成果,巩固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无证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经营行为,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无证经营行为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于惩防并举,着手于堵疏结合,把预防、查办与引导结合起来,把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要规范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的应用,通过抄告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共通。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营造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协作,开展无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和行动成果,适时对典型的无证经营行为予以曝光;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无证经营行为。
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和《莆田市无证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的书面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送市执法支队,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附件:莆田市无证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