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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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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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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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507-2521-2016-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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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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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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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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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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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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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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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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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安督〔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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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莆市安督〔2016〕7号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涵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下午15时许,你区大江线新县往萩芦方向发生一起中型普通客车侧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受伤。
根据《莆田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莆市安〔2010〕17号)的有关规定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你区这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初稿要经你区政府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区政府安委会文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由区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事故调查报告及区政府批复意见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及办公电话:佘雷勇,0594-2330086。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
抄送:市府办,涵江区安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