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PT03100-2500-2017-00026
生成日期: 2017-02-25   主办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关键字: 关于印发城厢区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备注/文号: 莆城政〔2017〕28号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厢区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进动漫游戏产业等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我区文创产业发展水平。经2016年10月31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城厢区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

城厢区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漫游戏产业属于动漫产业的一种衍生产业,因其具有低能耗、低污染、高产业价值、多就业机会等特点与优势,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为扶持我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文创产业市场竞争力,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本办法中所称的动漫、游戏企业是指在莆田市城厢区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以动画、漫画、游戏、网络动漫、动漫舞台剧、动漫影视等为表现形式的创作、游戏设计、软件开发、节目制作、出版、生产、推广、游戏发行、游戏传媒等企业。

二、扶持前提

享受政策的动漫游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依法在城厢区辖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在城厢汇缴并有纳税贡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入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合法经营并承诺在城厢辖区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

2.企业根据经营实际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取得相关资质,即“游戏软件著作权或代理资格”或“游戏运营备案”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游戏出版备案”或“动漫企业证书”等;

3.企业拥有独立动漫IP或取得相关动漫IP授权,申报前至少实现一个主要产品上线或发布。

三、扶持办法

(一)办公场所补助。对注册和办公在城厢的动漫游戏企业按其承租的实际办公面积给予租金补助。前两年,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在每月每平方米50元以下(含50元)的,按实给予100%租金补助;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在每月每平方米50元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租金补助。第三年,按承租的实际办公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租金补助。以上租金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入驻实际运营一年以上方可申请;要求入驻城厢区楼宇,且注册与办公同址)。

(二)前期装修补助。对注册和办公在城厢的且新装修入驻的动漫游戏企业给予装修(硬装部分)补助。按其承租的实际办公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装修费用补助,单家企业装修补助额不超过装修总费用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入驻实际运营一年以上方可申请;要求入驻城厢区楼宇,且注册与办公同址)。

(三)市场拓展补助。对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动漫游戏总部企业(包括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根据其年度经营规模(以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为准)连续三年给予市场拓展经费补助。

对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3000万元间(含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市场拓展经费补助30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6000万元间(含3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市场拓展经费补助60万元;

年营业收入在6000万元-1亿元间(含6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市场拓展经费补助100万元;

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3亿元间(含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市场拓展经费补助300万元;

年营业收入突破3亿元(含3亿元)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市场拓展经费补助500万元;同时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的营业收入,一次性再给予增加当年度市场拓展经费补助200万元。

企业入驻实际运营一年以上可申请,若企业当年度上缴税收所形成区级财力未达到市场拓展补助额标准的,以企业当年度上缴税收所形成区级财力为补助上限。

(四)研发投入补助。对企业自主研发游戏引擎并利用该引擎制作大型网络游戏的,产品一经上线推广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款游戏研发投入补助10万元;对其中发行的单款游戏年度创收(以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为准)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每款另行增加研发投入补助20万元。

(五)评优评先奖励。凡获得各类奖项的原创动漫游戏作品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奖励:获国际知名展会奖项的奖励30万元;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文化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项奖励20万元;获“五个一工程”奖项的奖励20万元;获国家级综合奖项的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综合奖项或国家级单项奖的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主动评优评先,以上获得的各类奖项补助可以重复享受。

四、其他

1.办法若与区级其他惠企政策中同类项目有重复之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办法所惠及企业要求年营业收入(以统计数据为准)增长幅度在20%以上(含20%),对于新纳入规上统计且无基数的企业,增幅按在20%以上测算。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动漫游戏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莆委人才20142号文件界定为准),适当给予其子女就近就学等政策。

2.没有纳税贡献的企业,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未按时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等在银行有不良信贷记录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资格。

3.企业在城厢辖区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若提前退出,区政府将有权收回所有已兑现的资金。

4.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由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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