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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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保密专项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索引号: PT00219-1200-2018-00035
生成日期: 2018-08-27   主办单位: 莆田市档案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档案 保密 督查   备注/文号: 莆档[2018]55号

莆田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保密专项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莆档〔2018〕55


 

 

莆田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保密


专项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市城建档案馆:

为了进一步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根据《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保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闽档函〔2018〕97号),结合《关于印发〈莆田市档案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重新修订)》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档案安全保密专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经抽签,决定对以下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协莆田市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老龄委、中共莆田市委党史研究室、民主促进会莆田市委员会、莆田市供销社、民盟莆田市委员会、莆田市老干局、莆田市粮食局、莆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莆田市文联、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莆田市环保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莆田市中心血站、中共莆田市委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仙游县档案馆、莆田市城厢区档案馆。

二、督查内容

(一)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开展档案安全保密的教育与宣传情况;

(二)涉密档案工作用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和存储介质是否经国家保密部门注册登记和实行监督,非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是否储存、处理涉密档案信息;是否存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档案信息存储介质的交叉使用;

(三)是否配备专门的设施处理涉密档案信息,并符合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上网的档案信息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和鉴定;

(四)档案库房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档案安全管理的标准与要求,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与要求;

(五)档案安全保密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

(六)其他有关情况。

三、督查方法和时间

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指定相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自查自评工作请各单位紧紧围绕《档案安全保密专项自查表》开展,检查组到场时,受检单位须提供情况汇报、自查表。

全市档案局安全保密专项督查抽查工作拟于2018年9月4  日-9月6日间开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件:档案安全保密专项督查日程安排表

 

 

 

                                     莆田市档案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莆田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2630205)

 

 

 

附件

档案安全保密专项督查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单 位

时   间

单 位

94

(第一组)

上午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94

(第二组)

上午

政协莆田市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莆田市供销社

下午

民主促进会莆田市委员会

下午

中共莆田市委党史研究室

民盟莆田市委员会

莆田市老干局

95

(第一组)

上午

莆田市环保局

95

(第二组)

上午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

莆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莆田市文联

下午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午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莆田市粮食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6

(第一组)

上午

莆田市老龄委

96

(第

上午

莆田市中心血站

中共莆田市委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下午

仙游县档案馆

下午

莆田市城厢区档案馆

经抽签,第一组检查人员:陈光来、林宏杰、陈建荣、谢航越

第二组检查人员:林金模、余建斌、蓝玉仙、林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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