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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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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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查纠基层干部收受违反计生规定群众好处费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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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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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124-3000-201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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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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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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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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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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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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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查纠基层干部收受违反计生规定群众好处费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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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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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人口[201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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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查纠基层干部收受违反计生规定群众好处费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
涵人口[2015]22号
涵江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查纠基层
干部收受违反计生规定群众好处费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计生办:
按照《莆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查纠基层干部收受违反计生规定群众的好处费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莆卫政法〔2015〕41号)要求,为切实查纠基层干部收受违反计生规定群众的好处费问题,决定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重点纠正基层干部收受违反计生群众办事礼物、好处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计生行业作风建设,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深化人口计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的要求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计生工作人员在为违反计生规定群众办事过程中(社会抚养费、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生证明、计生优惠政策、上取环和终止妊娠)索要、收受群众礼品、好处费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内部的行业集体自律活动,以自我教育、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执行纪律为主。通过这次集中治理,坚决遏制索要、收受礼物、好处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广大计生工作人员廉洁办事的自觉性,推动我区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根本好转。
三、对象范围
各村居、各乡镇街道、局属各单位计生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4月1日起到2015年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4月份)
一是开展拒绝礼物和好处费布置大会以及拒绝礼物和好处费签名承诺活动。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召开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拒收礼物、好处费动员会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查纠工作计划,并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拒收礼物、好处费签名承诺活动。
二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文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和《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人口计生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召开计生从业人员座谈会,确保“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村居干部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充分认识索要、收受礼物、好处费等不正之风的危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自查自纠阶段(5-6月份)
组织计生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凡是已收受礼物、好处费的人员,要将收受的礼物、好处费退还群众或上交单位。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上交的,不作为受贿对待。各单位要设立专门账户,在自查自纠中缴交的款项和其它物品,按有关规定登记造册,逐级上交;各单位要组织排查,根据举报线索和收集的其它信息,提出重点治理的问题。对问题清楚而认识不到位的人员,要进行诫勉谈话;对证据确凿且拒不整改的,应向检察机关报告。
(三)整改和完善制度阶段(7-8月份)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落实制度的执行力。根据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对存在的其他行业作风问题一并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一要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着力解决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二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三要以完善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答复和处理“12345”热线的咨询和投诉,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份)
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责令补课,进行通报批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安排各阶段时间,但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内容可穿插进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成立以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政法股负责人为查纠整治工作联络员;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治理活动。
(二)要讲究政策。要正确处理好专项教育活动和做好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管住当前,防止今后。要注意把握好政策,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只要认识到位,积极整改,可在行业自律范围内进行处理。对存在问题拒不自查自纠和整改的,经群众举报查实的,要严肃查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要抓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行风政风人民评”活动相结合,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一批行风建设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抓反面典型,在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对那些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治本作用。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区人口计生局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一经发现问题,跟踪调查督办,对查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检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公开社会监督,从严管理,严格奖惩,以抓铁有痕的决心,狠刹收受礼物、好处费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拒绝礼物、好处费承诺书》
2015年4月8日
抄送:市卫生计生委。存档
拒收礼物、好处费承诺书
我承诺:牢记宗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始终做到廉洁办事,文明服务;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拒收礼物、好处费;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反对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各级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本人自觉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