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涵江区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pth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涵江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工业路192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61956,电子邮箱:pthjly1@126.com)。
一、概述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莆田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围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目标,以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难点为重点,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组织保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审议小组,确定信息公开审核人和定密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落实工作职能。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涵江阳光网、涵江纠风之窗等网站强化公开范围,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林业方针政策,林业工作开展动态在网上全面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栏建设,主动及时地将年度工作目标、财政工作、专项经费、为民办实事、工程招投标、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涵江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制度》、《涵江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审议制度》、《涵江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制度》、《涵江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涵江区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涵江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提高公开质量,发挥服务职能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主动向公众传递部门工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2年,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涵江区2012、2013年林木可伐资源排序小班公示”、“ 林权登记申请内容公告”等内容,确保林木采伐工作、林权登记工作的阳光运作,保障林农的利益不被侵犯;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业务工作AB岗制度”、“ 涉林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小组”、“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发挥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条,其中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信息6条;局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信息1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9条及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pthj.gov.cn/)公布。
2、在机关内设置公开栏、涵江纠风之窗、涵江阳光网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对制作的资料是否公开,是否能公开界定不清,下一步要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梳理信息公开的界限,把握公开的尺度,做好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主动、全面、真实、规范地公开,切实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
2、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下一步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1 | 56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31 | 56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 件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