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林〔2017〕11号
涵江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涵江区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股站、各直属单位:
现将《涵江区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林业局
2017年3月7日
莆田市涵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
涵江区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涵江,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涵法治办〔2017〕1号)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和《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为推进涵江林业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执法办案的过程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严格依法办案,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让参与的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以公正执法促进公民法治意识提升,以公民有序参与促进执法公正。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制作宣传资料。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部门联动和“责任清单”相结合。强化对各部门的指导,坚持各部门联动普法,落实“责任清单”各项职责,把林业普法工作覆盖到全社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飞雄
副组长:林春嘉、杨晖、唐国廉、王芳
成 员:陈榕钦、翁明华、吴文勇、林柠、胡少锋、林文火、黄海涛、喻庆全、胡耀强、蔡金洪、蔡加珍、阮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阮晖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任务
林业系统内各执法单位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所执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一)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在做好日常普法的基础上,要重点把握 “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森林防火期、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集中宣传、法律宣传、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及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
(二)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普法。针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导引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森林公安分局、区林业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2、营林股主要负责《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3、防火办主要负责《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4、森防站主要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5、动管站主要负责《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6、种苗站主要负责《种子法》、《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7、资源站主要负责《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8、林政股主要负责《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9、调处办主要负责《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10、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负责《自然保护区条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三)强化部门之间联动普法。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提升系统普法效果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力做好普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二)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局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年终考核视情扣分。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普法活动信息。同时,要创新普法方式,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普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