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涵政办[2014]76号)和有关工作部署的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文件通知要求,通过“涵江区政府信息网”等网站,保证真实、把有效的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公布于众。在网上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为公众与政府部门建立相互交流平台提供方便,并从网上行使对政府的民主监督权利。截至目前,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条,机构职能1条,工作动态20条,行政许可3条,环境统计及调查信息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根据档案材料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存档并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公开文件。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对关系环境保护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认真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正面舆论。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以及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环保政策。
4、健全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2014年,我局注重加强管理,专设网络舆情分析经办人员,认真开展在线回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网民留言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市、区政府等网站中网民的咨询留言。2014年,我局针对网民的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细致地回复,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的现象,受到网友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共受理12345等平台求助、投诉、咨询案件211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并不断完善涵江区环保局网站,确保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第一时间广泛传播省、市、区开展环保工作方面的政务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区环保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职权运行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条,其中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信息1条,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2个,竣工验收28个,排污许可证信息1条,共许可企业44家。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条,处罚案件50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今年我局公开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1条。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今年我局未涉及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突出重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我局公开环境统计信息1条,环境安全监管专项执行检查等其他环境信息4条。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涵江区环保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