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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涵江区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信息公开办有关要求,从突出重点工作、完善制度流程、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推动我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9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94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0条。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2016年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健全机制,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的作用,及时公开交通运输工作进展动态。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涵江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分工、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清理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12345平台”、“12328”等网站,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好网站作为政府和公众间的桥梁作用。各责任部门都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解答,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人。

(四)优化渠道,完善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区政府及区政务公开办要求,继续优化我局网站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容量,加快更新速度,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专题公开栏、局OA电子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 同时,在局门户网站添加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链接,方便群众在网上办理审批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为领导分工情况;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26条,为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文件;交通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0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66条,主要内容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环境评价公示及建设进展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8条,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建设情况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涵江区政府”网站和“涵江区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查阅场所及省市有关新闻媒体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交通工作有关的立法信息、立法动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另外,在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方面,我局2016年通过印发宣传单对《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莆田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实施细则》两份文件进行宣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底,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2016年底,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统计指标的说明:本附表根据本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填列。

2)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名称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4

10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4

10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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