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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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1+X”专项督查情况问题反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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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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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117-0004-2017-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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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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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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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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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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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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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1+X”专项督查情况问题反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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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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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交〔2017〕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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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1+X”专项督查情况问题反馈的报告
涵交〔2017〕115号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1+X”专项督查情况问题反馈的报告
中共莆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我局收到贵组《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莆财纪【2017】1号),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共性问题
1、存在大额支出直接用现金支付或支付单据仅见发票、收据等,未见双方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支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主要由所在乡镇、村负责组织实施,应履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督促有关乡镇加强财经制度规范管理,并将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农村公路申报核销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通报财政、审计及项目所在乡镇等部门。
2、存在公路项目竣工验收纪要内容不全的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多数以群众集资、政府补助的模式筹措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为所在乡镇、行政村或自然村,因缺少对相关规范要求的了解,使得部分工程内业资料不规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与指导力度,并每半年对农村公路申报核销项目的验收资料和技术档案进行检查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以报验。
3、存在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时间滞后的问题。
部分乡镇、村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及时开展前期设计工作并及时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导致设计工作滞后或按建成的进行补充设计。下一步我局将要求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开工建设前施工图文件必需报我局进行审批,否则不予报验。
(二)其他问题
涵江区山溪村村民委员会还有12.58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补助资金未使用的问题:涵江区庄边镇山溪村村部至厝门口村道硬化工程,经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先由洋中组村民成立理事会负责自筹资金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对1069米道路进行硬化,等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下拨补助资金后,按每公里9万元还返该村组。工程于2015年9月份开始施工,2016年9月份通过取芯验收。我局于2017年2月23日下拨市级补助资金11.6万元,3月17日下拨省级补助资金10.6万元,计22.2万元。山溪村于2017年4月份收到补助资金22.2万元,当月山溪村按当时约定每公里9万元进行返回,共支付资金9.62万元 ;还有一条长240米、宽4米的道路在美丽乡村公园内,因该工程未审核,工程款尚未支付,待工程审核确认后,及时拨付工程款。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8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局办公室 存档2份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