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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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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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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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908-1610-2017-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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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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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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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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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新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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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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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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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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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新政[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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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涵新政[2017]16号
关于转发《涵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涵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涵森防指〔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省、市、区下发文件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并传达到各村民小组,各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村主干带班制度,切实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附件:《涵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涵森防指〔2017〕3号)
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抄送:区防火办、镇两委成员
涵森防指〔2017〕3号
涵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龙、白云林场:
现将《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指〔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林场务必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及村组,结合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场)森林防火值班室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于1月25日前传真到区防火办(传真:3566531)。
附件:《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指〔2017〕2号)
涵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1月16日
抄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区委办、区府办
涵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