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江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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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T04901-1600-2016-00073
生成日期: 2016-08-23   主办单位: 涵江区江口镇
内容概述/关键字: 为贯彻落实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12号)精神,   备注/文号: 江政﹝2016﹞136号

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政2016136

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6〕12号)精神,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范围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要认真分析区、本行业夏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统筹部署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及任务,督促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教育、民政、卫计、文物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二、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

认真实施《福建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办〔2015145),按计划开展村居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强化市政水源建设与维护工作。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窗口整合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17号),并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推行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网格工作人员,建立各级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和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考评,开展常态化检查排查,9月底前,全镇40%的街村居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两级安委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推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整治。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各村(社区)要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当地电动车管理有关规定,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加强电动车生产、经营、销售的源头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村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电力部门要开展民住宅楼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政府对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但整改难度大,关停查封后会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要挂牌督办。

强化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各村(社区)要完善微型消防建设,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微型消防站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在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努力实现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要加强社会火灾技防能力,在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创作易学易懂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部署、协调全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联系人:黄仁,电话:6916809)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镇安监站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0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抄送:区消防大队、镇两委成员、党政办,存档。

江口镇党政办            2016年8月23日印发(共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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