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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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关于加强全镇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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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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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901-1100-2016-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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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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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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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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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江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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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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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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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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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2016﹞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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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关于加强全镇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江政﹝2016﹞145号
江口镇关于加强全镇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速增长。但由于安全技术标准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到位、存放充电方面问题突出等原因,电动车火灾事故呈现易发、频发的形势。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16〕48号)和《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全市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莆消联〔2016〕11号)有关部署,现就加强全镇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职责
(一)各村(社区)职责。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辖区农村、社区的隐患排查,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劝阻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的行为,并利用各类宣传栏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
(二)工商所职责。要进一步强化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
(三)村建站职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服务的建筑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采用有效的防火分隔和完善相应配套充电设施,配全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派出所职责。派出所及其消防机构要结合各类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家庭旅馆等场所的常态化管理工作,责令整改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积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遏制电动车火灾高发势头。要加强对电动车棚(库)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设置防火分隔的指导工作。
(五)针对无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各村(社区)要统一协调,明确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组织,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制假售假、非法改装行为。经开、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管理,开展集中“打假”,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生产严重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
(二)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处及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规划建设村民住宅区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村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科学规划居民区布局,分阶段推进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库(棚)内应根据实际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清理居民楼院门厅、楼梯间和楼道的违规行为。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要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和设置充电装置的行为。
(四)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案例;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点。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企业、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依法加强指导、督促、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并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9月10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黄仁,电话:6916809)。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
抄送:区消防大队、镇两委成员、人大主席、党政办,存档。

江口镇党政办 2016年9月8日印发(共6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