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江口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三合一”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PT04901-1200-2016-00082
生成日期: 2016-09-08   主办单位: 涵江区江口镇
内容概述/关键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全镇汛期、暑期、市第七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备注/文号: 江政﹝2016﹞146号

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三合一”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江政2016146

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三合一”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全镇汛期、暑期、市第七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三合一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涵安办〔2016〕5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非煤矿山和“三合一”场所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底。

二、检查方式、步骤

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各相关部门通过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一)企业自查(至9月10日前)

相关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级检查(至9月20日前)

    安监站牵头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江口土地资源所牵头组织对无证非法矿山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检查;各工作片、村(社区)重点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的情况进行网格化拉网排查,江口派出所、边防所、“三合一”整治办牵头组织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三)市、区级抽查(9月20日至30日)市、区级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重点抽查;市、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进行抽查;市、区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对无证非法矿山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抽查;市、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开展抽查。

三、专项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相关证照齐全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外包队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配备情况。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管理情况,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情况,边坡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排土场隐患治理情况等。

(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它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暑期、汛期、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今年以来我镇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重点风险领域认真研究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相关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成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和预案。各级各部门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有关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动员部署和组织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积极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村(社区)和江口相关牵头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报送江口镇安办,以便汇总上报区政府安办。

 

 

 

(此页无正文)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0一六年九月八日 

 

 

 

 

 

 

 

 

 

抄送:区安办、镇两委成员、人大主席、党政办,存档。

江口镇党政办            2016年9月8日印发(共65份)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