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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海渔201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电〔201463号)有关规定,我局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www.p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市政府五号楼;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2095;传真:0594-2685851;电子邮箱:pthyyy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莆政办〔201463号)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取得积极成效。

(一)完善组织管理,调整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政府信息保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继续修订完善《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内部审查机制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坚决不公开,2014我局从未发生违规登载涉密文件资料或内部敏感信息事件,确保了全局的办事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深化。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莆政办〔201463号下发后,我局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莆海渔〔2014106号),从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做好依申请公开、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下发了《2014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8项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处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内容。

充分发挥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作用,我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为将我局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及时、准确、生动的信息发布平台,积极丰富局门户网站内容,我们根据公众关注度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为专题,以满足公众对信息集成化、关联化的需求。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人事任免、领导活动、工作会议、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等事项,扩大了行政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同时,结合新形势下公众对海洋事务的关注度,在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我们通过网上调查、征集意见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民意,引导公众参与,对公众关注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权威发布重大信息为重点,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总发布国家海洋局、省、市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如有针对性的公开了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等社会关注热点内容。增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栏目,制作了专栏页面;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一些惠农惠民政策信息,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增进社会公众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了解。在沿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政务公开栏等传统载体的同时,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全年共发布网上调查6期、民意征集6期、领导在线访谈1期,发送台风、冷空气、群众路线活动等短信息10多万条,通过局门户网站实时发布海洋环境预报信息365条;根据我局的业务特点,在办事指南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实施机关、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件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渔民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申报,查询办理事项的状态和结果,提高办事的便捷性和行政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加强公开财政资金采购信息,为使公众进一步了解部门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我局全面公开了本级行政、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增强了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加大了海洋与渔业专项经费分解下达情况的公开力度。对公开招投标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方便单位及个人查询,对中标信息及时予以公布,努力确保招投标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4年度我局门户网站新增各类信息1447条,总浏览量9.51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9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3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 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我局积极建设网上公开平台,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年度报告、意见箱等,提供公众专门的政府文件查询与咨询的渠道,公众既可以从我局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我局2014年以来需公开的文件已送到市档案局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公开,供不方便网上查阅的公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4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历年累计4件),其中:信函申请4件,申请内容分别为:李新林等人申请公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临港产业园工程项目填海造地用海和围填海及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的审批文件等相关材料”、陈国庆申请公开“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开发项目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控制点坐标图等相关材料”、李清忠申请公开“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项目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相关申请及审批材料”、李金水申请公开“莆田市涵江区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核准材料”。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已答复4件,均在法定期内办理完毕。在4件答复中,“政府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10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存在距离;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等矛盾比较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有效落实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等环节,明确科室责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到位,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等内容,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化信息发布渠道等公开形式,探索发挥新形势下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介的公开平台作用,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完善公开机制,落实公开政策,适应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0

160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0

160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4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19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5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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