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PT00116-1200-2010-00141
|
生成日期:
|
2010-04-22
|
|
主办单位:
|
莆田市建设局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立即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
|
备注/文号:
|
莆建城〔2010〕77号
|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莆建城〔2010〕77号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立即
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湄洲岛国建科、北岸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立即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市燃气、供水、城市公交等市政公用行业。
三、检查内容
1、城市公交:主要检查公交企业责任制的落实,场站安全设备设施、公交车辆的电路、灭火器具、逃生锤、紧急逃生门窗等的配备和运行安全情况;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情况;制定防止车辆着火等重大恶性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
2、燃气行业:重点检查燃气企业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燃气设施以及输配管网的运行、维护、安全巡查巡检情况;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对燃气用户特别是工商业用户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情况;液化气钢瓶灌装和使用情况;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学习教育与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及其演练情况等。
3、供水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原水、制水、配水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水厂氯气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运行、二次加压泵站、供水设施防盗窃、防破坏、防投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组织检查、市局督查的方式进行。
即日起到4月底,各公用企事业开展全面自查。4月25日前,由各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组织督查,5月10日之前,由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对燃气行业进行督查,市节水办负责对供水行业进行督查,客运办负责公交行业的督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企业和现场,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各级公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指导督促企业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高危物品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必要时停产整顿。落实隐患整改复查机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做好核验工作,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采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群防群治,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为了及时掌握并上报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请各级公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辖区内安全大检查部署落实及企业自查情况于4月24日前、督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13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科(联系电话及传真:0594-2698386)。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莆田市建设局 2010年0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