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实施《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引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
本报告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莆田口岸海防打私网站(http://ptkab.gov.cn)、莆田市档案查阅中心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秘科 电话:0594-2689600 传真:0594-2689700
电子信箱:PTKAB@163.COM
通信地址:莆田市政府大院2号楼424室;邮政编码:351100。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条例》颁布后,我办按照市府要求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办人秘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由林文崇副主任为组长,各科室及秀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全力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本办门户网站(莆田口岸海防打私网)的显著位置,设置了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链接。设有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规范与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一级栏目4 个,信息公开指南等二级栏目15个。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动态”、“口岸建设管理”、 “口岸运输生产信息”、 “文明建设和其他公开信息”共6个子栏目。
(四)建立分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依申请公开、在线受理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4月底,集中组织本办及秀屿办全体人员学习《条例》,经测评结果全部合格。并按市府要求指派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条例》学习。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公开信息的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网上发布信息138条,(其中,政务公开55条,占总量的43%。政府信息公开73条,占总量的53%。向市府监察室上报信息49条,向市委、市府信息科上报信息32条,占总量的58.6%。向省级相关单位、部门上报信息58条,占总量的42%。向市档案局送交信息共计146条(其中:纸质信息73条,电子信息73条)。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本办及所属单位未接到通过网站、受理窗口、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和其它费用,未发生费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本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科室还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府相关部门要求,主要是做了以下几方面的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年初对门户网站设置的政务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改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上政务公开形式、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务、企业和相关口岸海防打私部门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件
1、本办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因而,也就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公开。
2、我办海防建设,打私计划、措施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属密秘范畴,将不予公开,这部分信息约占所有政府信息的15%。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3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条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条 | 0 |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200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 报告
抄 送:本办领导,存档(2) |
莆田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