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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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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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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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123-3000-2016-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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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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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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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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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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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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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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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卫人〔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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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莆卫人〔2016〕21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全市卫生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委直属各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卫人函〔2016〕4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结合《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卫人函〔2015〕59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上报莆田市卫计委人事科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基层系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另行通知。
二、有关材料要求
1、所有表格等材料务必“双面打印”,否则一律退回。
2、论文报送格式按照省卫计委统一要求进行上报,各申报人员须提交规定要求的论文数量,电子版发送至莆田市卫计委人事科(邮箱:ptwsrsk@163.com)。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应与发表的纸质论文内容一样,“不多一个字,不少一个字”,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校对,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审或申报资格。
3、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应通过公示栏及单位OA系统等进行对外公示,确保单位职工能够了解申报人员基本业绩情况等。
三、各县(区、管委会)人事、卫生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必须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认真进行审查,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把好材料的质量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不予使用;凡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应严肃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了保证报送评审材料和评审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各级人事、卫生部门要切实按照规定按时、保质上报材料,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再予以反馈,也不提交评审。
附件:1.《关于报送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卫人
函〔2016〕49号)
2.《2015年度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莆田合格人员名单》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3日
抄送: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民政局、解放军九五医院
莆田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印发
莆田2015高级成绩 -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