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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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PT00212-1200-2016-00011
生成日期: 2016-05-19   主办单位: 莆田市旅游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备注/文号: 莆政旅〔2016〕57号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旅游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市旅游系统树立红线意识,加强旅游安全法治,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普及旅游安全知识,提升旅游安全素质,为促进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6130日,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秋洪局长任组长,温训新调研员任常务副组长,黄宏敏副局长、苏玉庆副局长、陈兵副局长、赖秀云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旅游监察大队、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也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

1、组织参加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听专题报告、电视讲话等,引导旅游系统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参加由市安办组织的宣讲团进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是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各旅游企业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

2、组织参加“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游客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3、要通过媒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等活动。利用市内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安全生产类文章、评论、报道,组织安全发展论坛、安全隐患曝光、典型经验推广,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投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传播旅游安全发展观念,普及旅游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旅游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4、参加“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参加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安全监管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5、组织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要推荐一批安全教育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省、市、区政府安办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

6、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汛期、暑期、台风季节等开展旅游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参加市政府安办承办全市性安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演练,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8、组织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经分类梳理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举办区域性活动

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要按照市旅游局和所在地安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组织参加行业性活动

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安康杯”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道路交通安全年”等活动;组织参加消防部门开展的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旅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分别于525630之前,报送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联系人:任斌俊、陈晨光,电话2221161,传真:2692674电子邮箱:ptly0594@163.com

附件:2016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莆田市旅游局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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