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效地量化信息公开的效果,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目标
本制度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要目标,在机关内部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可量化的、易操作的考核评议办法和实施细则,能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信息公开的效率、效益和效果的制度。
二、考评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局机关内设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考评严格按照考评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考评被考对象。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实行上级、同级和下级共同参与考评的立体考评方法;并适时公开考评结果,以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落实效能考评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为最终目标,通过考评,调动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机关信息公开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评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包括:
1、科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考评的组织领导
(一)考评工作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评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考评小组对局机关科室、科室负责人进行直接考评。
五、考评办法
坚持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三结合;坚持以岗位职责为主的考评办法。
(一)对局机关科室、科室负责人的考评。
1、实行立体测评办法,由考核对象的上级、下级、同级进行测评。
2、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外部测评与内部考评相结合。各项考评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系数综合得分为科室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