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经信委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无证经营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T00103-2500-2018-00070
生成日期: 2018-08-17   主办单位: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容概述/关键字:   备注/文号: 莆市经信企业〔2018〕419号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无证经营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无证经营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中小〔2018〕599号)精神,截至2018年6月19日,我市共有1家已被注销经营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3家已被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7家已被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未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在工商登记注册的3家典当行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为防控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机构的权益,现就做好无证经营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已注销经营资格和经营许可证的类金融机构

对于已注销经营资格和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详见附件1-3),请你们会同辖区内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查处,明确上述机构不得在名称中再使用“典当、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等字样,并删除经营范围中的相关内容,及时做好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工作。

二、关于未取得经营资格和经营许可证的类金融机构

对于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详见附件4),请你们根据工商登记信息逐一发出《福建省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告知书》(详见附件5),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于逾期拒不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的机构,各县(区)经信局应主动将相关信息推送市经信委及所属县(区)公安、工商、人行、银监等部门,将上述机构信息录入企业非法经营名录库,采用多种手段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及时向对广大群众发出风险提示。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经信局高度重视无证类金融机构查处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于8月20日前将本次查处工作情况及结果反馈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电话:2610312,传真:2292391,电子邮箱:zxqyk2009@163.com)。

(二)各县(区)经信局应与同级工商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无证类金融机构查处工作常态化,及时防控类金融风险,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我委报送辖区内类金融机构新设、变更等工商登记信息,以及无证类金融机构名单及查处情况。

 

  附件:1.已注销经营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2.已注销经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名单
        3.已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名单
        4.未取得经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名单
        5.福建省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告知书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已注销经营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名称

1

城厢区

莆田市城厢区天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附件2

已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名单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名称

1

仙游县

福建省信业典当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

2

仙游县

莆田市中信典当有限公司

3

仙游县

莆田宝泉典当行有限公司

附件3

已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名单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名称

1

城厢区

莆田市莆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

荔城区

福建省世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

秀屿区

福建省海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

城厢区

福建省南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

城厢区

福建金大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

仙游县

福建省仙游县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7

仙游县

莆田市金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附件4

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名单

序号

所属地区

企业名称

1

荔城区

莆田市喜来顺典当有限公司

2

荔城区

福建君和典当有限公司

3

荔城区

莆田市荔城区泽华典当有限公司

附件5

福建省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告知书

×××××××企业

为防控金融风险,规范典当行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七至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开展典当业务的企业在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需到当地监管部门办理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在依法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营业。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典当”等字眼,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各项典当业务。

现依法向你公司发出《福建省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告知书》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到我委(我局(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逾期拒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我委将依法按照无证经营企业予以查处。

特此告知。

                   ××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

                          ××××××××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