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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2017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间段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年报主要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519号;邮编:351111;电话:3296113;传真:3297118

一、 概述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领域透明度。截至2017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管理,规范流程。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的受理流程和受理渠道。

(二)健全公开制度。通过对政府信息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

(三)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一是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和工作实际,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梳理问题目录并逐项整改,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属性标识、确认、通报制度和操作规范,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研判、督办、会商机制和保密、法律、舆情审核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按照《条例》规定,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内容涵盖为民办实事、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职能、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各类信息。

(二)政府公开信息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公布,由专人负责上传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四是对群众需要回应的公开信息我镇积极给予答复,确保服务于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镇已公开的信息全部为主动公开的信息类,本年度为51件。暂无依申请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欠丰富等问题,与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1、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指导具体工作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习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为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打好思想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将中心的日常工作融入到政务信息公开中,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3、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单位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开展调查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势。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其他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1

55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1

55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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