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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新涵工业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情况汇报

涵江区新涵工业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要点开展情况汇报

2014年度,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根据《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涵政办〔2014〕76号)文件安排,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新涵工业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4年主动公开文件数8条。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政府文件、业务工作等。

2、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4、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优化信息公开类别,做好信息整合链接。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将详细公开(在涵江区新涵工业区政务公开栏上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在莆田市工程招投标网公开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投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环保工作,配合有关乡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等,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严格审核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有碍发展、影响稳定和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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