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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涵江区新涵工业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将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涵江区滨海大道中段都邠村安置房,邮编:351111,电话:0594-3600926)。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5〕29号)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201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积极配合政府行政权力机关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依托区编办等对本单位职能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权力监督。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将详细公开(在涵江区新涵工业区政务公开栏上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2)、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在莆田市工程招投标网公开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投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每月在涵江区新涵工业区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并向区委、区政府、区工业办、区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汇报进度等,依托区发改局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人社局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区卫计局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并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捐款、教育、计生等工作,均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托有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公开。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下属单位国有企业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每年对企业法人证书等的年检,报送企业财务报表等,公开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打造“阳光国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食药监局对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做好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新涵工业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主渠道,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10条,重点公开了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3)、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做好环保工作,配合有关乡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等,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科学解读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2)、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优化信息公开类别,做好信息整合链接。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为方便公众对我单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并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截至目前,我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今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形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单位成立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其他成员一起参与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有碍发展、影响稳定和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单位成员要加强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学习,并积极参加区人社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度共10条,历年累计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公开了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等。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电子公开信息的,由区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公开,纸质信息查阅场所设在本单位,并设置政务、学习公开栏,便于民众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要提高《条例》的执行力,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同时结合工业园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强保密审查,除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

6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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