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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新涵工业集中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新涵工业集中区201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集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11日至201012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新涵工业集中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充实机构,加强领导。集中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职承办的工作机制。

2、按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推行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保密审查,同时开始受理公开权利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在政务网上公开了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内容;并在集中区内设置公示牌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截止201012月底,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条,未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复议、诉讼、申诉等事项。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集中区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5、加强学习、宣传等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学习,提高行政公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水平。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并及时更新维护。加强服务功能,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作用,全面开展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集中区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2、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条。

 3、按照要求,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

 4、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集中区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pthj.gov.cn/)公布

(2) 在局机关内设置公示牌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集中区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应公开的信息梳理缺乏精简主次,没有分清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的界限。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主动的梳理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内容,尽可能为百姓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和便利。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2、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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