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规定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5〕29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总结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等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共发布信息19条。
(2)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职权运行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公开了98条行政审批信息。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共发布5条。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每个月及时汇总统计各部门上报的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报送区信息办,在网络上及政务公开栏公开,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4条。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加强对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平台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发展和改革系统的有关政策。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共公开了136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类10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5条,历年累计发布了877条信息。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互联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确保网站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件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截止今年10月份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条。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每次做完信息公开工作后及时录好统计数据,做好备份。
(2)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及发布工作。
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展现。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3)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专门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并指定1人兼职负责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2)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法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0条;本级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类0条;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信息类98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0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2条;重点项目信息类34条;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类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区发改局在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涵江”上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pthj.gov.cn/此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现已在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规范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本局未接到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历年累计收费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也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知情权的一个有效途径。它可以让他们知道政府的所作所为,特别是依法行政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配合政府的工作;同时也可有效地监督政府,保证其在法治的范围内高效运作,为民谋利。下一步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将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可靠保证。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6 | 87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36 | 87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