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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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工程(一期)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方式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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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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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01-0200-2017-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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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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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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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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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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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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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重新核准为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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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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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发改[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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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工程(一期)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方式的批复
涵发改[2017]25号 签发人:欧 虹
关于调整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
工程(一期)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
采购与安装招标方式的批复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方式核准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于2014年7月23日我局以《关于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涵发改[2014]111号)文件审批,并对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主要材料等招标事项进行了核准,其中对工程重要设备的招标方式核准为公开招标。你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2月7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就该项目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均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满足开标要求而流标。
鉴于工程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与安装2次公开招标均流标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政策[2008]89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
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与安装的招标方式重新核准为邀请招标,请你公司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开展该项设备的招标工作。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15日
抄送:区府办、建设局、国土资源涵江分局、规划局涵办,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