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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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索引号: PT0001-0400-2017-00016
生成日期: 2017-02-06   主办单位: 涵江区发改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备注/文号: 涵发改〔2017〕16号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涵发改〔201716    签发人:欧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我局2016年已制定《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涵发改〔2016330号),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莆审改办〔201618号)精神,按照省、市、区要求,切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在2016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双随机”抽查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运用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发改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查。

二、工作措施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各股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单位、本股室所承担业务范围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把本部门监管事项100%列入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按格式填写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参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请各股室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和落实“ 双随机 ”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一是建立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开展执法检查前,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科室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三是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制定监管计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规范审查标准,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股室结合业务范围,具体承担重点监督抽样检查任务。随机抽查事项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2次,抽查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以上,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科室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达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依法需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根据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查处结果,及时上传信息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工作联动响应,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主动协调区第二监察分局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在开展重点监督抽样检查工作中,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职责范围内逐步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政策法规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区发改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区发改局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3、检查人员名录库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26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审改办、存档(2

 

附件1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抽查
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1

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区发展和改革局

由投资股牵头,各职能科室配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现场

检查

 

2

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86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

由投资股牵头,各职能科室配合:

1.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

2.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3.监督被稽察单位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现场

检查

序号

项目名称

抽查
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3

对使用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政研〔20132091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

 

由投资股牵头,各职能科室配合对使用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对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对项目进行稽查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职责权限内的要及时查处,超出职责权限的主动上报。

现场

检查

 

 


附件2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抽查
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管理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104号)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对接国家2014年本)的通知》(闽政〔201518 号)

经信局,发改局行政审批股配合

配合经信局做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现场

检查

2

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编〔20159号)

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局综合股配合

1.配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行政执法的工作,做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

2.区环保局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

现场

检查

 

附件3

检查人员名录库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郑玉枝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

林玉钗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3

郑玉辉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4

苏岗川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5

姚舒扬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6

张晋杰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7

陈志峰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8

刘国章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9

吴丽琼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0

林作为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1

王晓晶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2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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