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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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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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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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001-0500-2017-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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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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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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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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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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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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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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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发改〔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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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涵发改〔2017〕29号 签发人:欧 虹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16〕43号),我局重新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涵发改(〔2017〕16号),并同步建立了《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检查人员名录库》及《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抽查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时通知并做好本系统的自查整改工作。我局将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被抽查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使用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监管等事项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
按照抽查比例5%的标准,通过摇号或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
二、抽查内容
(一)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省、市、区重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包括:①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②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③监督被稽察单位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三)对使用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具体包括:①项目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稽查、审计和检查工作;②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③履行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职责权限内的及时查处,超出职责权限的要主动上报。
三、抽查时间
年度内不定期抽查
四、抽查方式
书面审查、实地查看、座谈听取情况介绍等形式。
五、抽查人员
抽查当天通过摇号或抽签形式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附件2《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年度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各单位应有效配合区发改局依法开展的抽查工作,接受询问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对被抽查到的单位不接受或阻碍检查的,区发改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将其列入异常名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区发改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到位,对到期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区发改局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被抽中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应当遵守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被抽查到的单位对检查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附件:1、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涵发改〔2017〕16号)
2、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15日
抄送:区审改办,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