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与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规定以及莆田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我局行政工作中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截至2014年10月份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27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区档案馆工作。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加强对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平台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政策。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互联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确保网站页面设计人性化、信息链接有效、积极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件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截至2014年10月份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4条,历年累计发布了14条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行政审批信息经审核后都及时进行了公开。区级科技部门没有行政审批权力。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截至2014年10月份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向社会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截至10月份我局共公开了1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历年累计发布了1条信息。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做好有关财税政策、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信息解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经费及时下达企业,督促企业使用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组织企业年终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鉴定验收并督促企业报送经费总决算。及时核拨项目经费到企业帐户,并发布信息公开。截至10月份我局共公开了12条省、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信息,历年累计发布了12条信息。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公开
积极探索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加快配合各部门、乡镇、街道、管委会做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动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
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