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09年,涵江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公开办”和市局“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鉴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迅速发展和公众对信息公开意识的不断提高,同时为响应中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分局把关系民生的信息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警种、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全力配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性的一项工作,在文件拟稿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坚决避免应公开信息迟报、漏报等问题,既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强化意识,提高成效。分局“公开办”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对公开标准把握不准等问题,严格把好发文源头关。对所有文件在分局文印室印刷登记中,要求在各单位领导审核的基础上报送办公室领导把关其公开属性,凡属主动公开的,由分局“公开办”予以及时公开;此外,分局办公室领导也定期、不定期地对发文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及时整改,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布。2009年以来,分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12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许可、收费类2份,集中采购类2份,其他类8份。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统计和年度报告等工作,没有发生迟报、漏报等问题。
(三)落实制度,注重长效。分局根据工作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公安保密审查工作紧密结合并形成长效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安全。一是严格把关。根据《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可公开和不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共审查2009年分局下发的各类文件、出台的措施规定190份,确定12份作为公开信息。二是完善制度。完善了《涵江公安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明确发文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业务部门领导是该单位公开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公开的信息负保密审查责任。三是加强指导。分局“保密办”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业务指导,在报送公开前的审查中加强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改正。
(四)深化内容,丰富渠道。除通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信息外,分局还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便民手册、警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分局顺利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被列为全市100个办事公开示范点之一。11月20日,市办事公开“百个示范点”检查组到分局检查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工作,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重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载体创新等方面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09年,全局没有收到书面、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没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虽有提高,但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清,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率不高,依申请公开数依然为零;二是少数单位怕信息主动公开后给自己的日常工作带来麻烦,主动公开意识仍然不强,少数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不知晓或知晓不多;三是社会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提出申请的较少,造成个别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及时予以公开,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下一步,分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率;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实现政府信息程序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都能有专人负责、有领导把关、有制度约束;三是不断完善办事公开示范点工作,开设“网上咨询”、“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形成公安机关的特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帮民困、解民忧和征集民意的作用。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二Ο一Ο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9 |
其中:1.政府公报 | 条 | |
2.政府网站 | 条 | 12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27 |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 人次 | |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 件次 | |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