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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公安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涵江公安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20111231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中国涵江”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429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561189;传真:0594-3596312)。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早动员、早部署,抓规范、抓创新,勤督促、勤落实”的思路,不断加大公安政府网站建设力度,全面推行警务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组织局机关的治安、出入境管理、户政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警种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公安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二是我局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展示公安良好形象的窗口为工作重点,明确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目标任务,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公安局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共同推进。

三是服从大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将大部分公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集中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过进一步清理,我局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集中到区政服务中心办理,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主要在分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将纸质文件及公开目录报送区“公开办”或市档案局。截至20111231,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文件64份,全文电子化达100%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按信息类别分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变动类政府信息19条,占全年总数的52.78%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2条,占全年总数的5.5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5条,占全年总数的41.67%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在分局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及时报送区“公开办”、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分局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公众通过网站或窗口申请信息公开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改进措施:加强学习、管理、教育,强化督查、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盐都区的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规范。因公安工作涉及面广,在公开的内容上比较难以把握,导致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未能及时公开。改进措施: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四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积极配合服务中心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确保办事群众能够通过网上政务大厅答疑、咨询、预约、传输、预审及审批,逐步推行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网上预警和网上监督,实行网上“一站式”服务。

 

附件: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计量

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4

其中:1.政府公报

 

2.政府网站

36

3.新闻发布会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28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件次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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