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区政府办: 200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要求,将2008年度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管理服务,提升工作实效。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对民政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严格要求和程序将各类民政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另外,我们还加大动态管理,对即时信息如期录入、同步管理,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了解和关注百姓对我局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信息”高度关注,如有人要求申请公开,我们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加强保密审核、保障信息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保密宣传。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及已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全年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加强学习培训,做好信息宣传。将《条例》列入全局理论学习计划,使各股室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到《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教育培训,各工作人员提高了执行《条例》的工作能力,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同时,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施行《条例》工作相关精神,积极宣传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我局特别是具体经办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一定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主要类别情况有: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8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被申请公开的民政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各股室及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为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200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
涵江区民政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民政 政府信息公开 报告
涵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