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总结了2016年度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财政业务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历年累计的期限为2005年至2016年。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涵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th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359774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三)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两种形式对外公开政务信息:
1、在“涵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在本局的政务公示栏上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局办公室电话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群众的来访、来电,我局都能及时、准确地做出回应。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度不够。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各业务口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抓实规章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查缺补漏,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69
55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件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元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