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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住建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涵住建办[2017]1号

 

涵江区住建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我局政务公开作为我区区直机关的示范点,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上都较为规范,坚持做到每季度一更新,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真正把大家关心和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公示公开。我局截至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目前为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9种信息:1、涵江区建设局领导、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7、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8、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9、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pthj.gov.cn/),制作了涵江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并根据我局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相应栏目。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进行政策解读,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布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络方式,结合“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及时收集、回应、解决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用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同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上报公开的文件相对滞后,影响公开文件的及时上网发布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不规范和全面,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结合我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

3、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4、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统计期限为2016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0

52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0

5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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