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涵江区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pth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建设局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东路678-1号,邮编:351111,电话:3296569,电子邮箱:jsj3296569@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我局政务公开作为我区区直机关的示范点,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上都较为规范,坚持做到每季度一更新,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今年重新更新改造公开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真正把大家关心和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公示公开。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详见附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pthj.gov.cn)上公布,同时还在单位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由于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不规范和全面;三是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下一步我局要做好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信息公开的质量。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54
其中:1.政府公报
0
2.政府网站
3.新闻发布会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件次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