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住建[2017]127号
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在涵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涵江区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涵江区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2017年(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明细
3.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住建局,区府办、区安办、朱副区长,存档(2)
附件1
涵江区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等几家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涵安监[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涵江区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活动落实到实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区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凌文东(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卢志宇(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由建安股、质安站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办公室设在区质安站,联系电话为3296283,3296569。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各建筑工地开展,部分活动贯穿全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
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使“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及企业、项目部墙报、宣传栏等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安全宣传;2、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安全宣传材料发放等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3、深入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和送安全知识到一线活动,深入施工现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VCD片,向农民工赠送安全资料、安全文化用品和防暑降温等;4、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5、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安全知识图片展览、安全资料发放等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专项整治,对于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建筑施工安全。2、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创建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J10796-2006)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引导和培育力度,鼓励企业争创文明工地。3、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排查工程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做好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1、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活动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切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把活动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部、落实到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着力提高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各施工企业都必须悬挂、张贴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的宣传横幅、标语或图片,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各施工单位要于6月25日前将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报材料书面报送区住建局质安站。(联系电话:329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