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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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印发《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4116-1200-2017-00030
生成日期: 2017-06-28   主办单位: 涵江区建设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备注/文号: 涵住建[2017]140号

关于印发《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建〔2017〕140

 

 

 

关于印发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

现将《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参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以优异成绩迎接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8

 

 

 

 

 

 

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2017〕9号)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涵江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涵政综【2017】168号)文件要求,按照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6月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区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我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全区安全风险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结合《关于成立涵江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涵住建【2017】47号),成立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股室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人,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以及《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涵住建〔201746)规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

四、检查范围

全区住建系统行业突出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燃气行业、小区物业、市政设施维护、交通设施维护,公园管理、园林绿化等。

    五、工作方式

(一)全面自查。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局属各单位要突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不低于10%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政府督查。局属各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查、检查。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阶段工作安排,每阶段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我局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2017年6月至2018年春节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三种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中旬)。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确保厦门会晤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发动、全面动员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对关键领域、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实现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工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2017年9月下旬至207年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会议胜利召开为主要目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第三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局属各单位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辖区内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燃气行业、小区物业、市政设施维护、交通设施维护,公园管理、园林绿化等领域,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本方案,细化、明确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实。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区安办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综合督查督导。要集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查”活动的通知》(涵安〔2017〕44)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督查督导。领导干部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引导和督促本系统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每月深入本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的区域、部位和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并组织安全生产专家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重要场所进行全方位会诊。对上级巡查、督查、检查通报的我区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各责任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整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五)广泛学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兑现举报奖励。

(六)严格责任追究。局办公室安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局属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及时与局安办联系沟通,每个阶段结束前6日内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填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1),第三个阶段末期,要报送整个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汇总整个大检查数据。

联系人:许飞飞  电话:3285109 传真:3399151 邮箱:1143362939@qq.com。

 

附件:1.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2.涵江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名单


附件1

 

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领域

名称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安全风险排查情况

组织督查检查组

参加

人员

检查

单位

场所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限期整改

停产

停业

整改

取缔

关闭

 

罚款

其他

行政

处罚

总数

重大

风险

一般风险

总数

其中

暗查

暗访

其中

专家

会诊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总数

一般

隐患

重大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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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7        

 

 

 


 

涵住建[2017]47

 

关于成立涵江区建设系统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涵江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凌文东(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卢志宇(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卞凯欣(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柯国钦(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游丽香(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富(建设系统专职副书记)

成  员:郑耿峰(建安股股长

陈晓剑(城股长

吴锦云(质站站长)

蔡建贵(村建站站长

姚韶勇(住保中心主任)

  育(市政维护处主任)

林建东(城投中心主任)

郑剑文(园林处主任)

  (公园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办(建安股),主任由卢志宇兼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实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17327

 

 

 

 

 

 

 

 

 

抄送:区安委会、区安监局,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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